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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0年会费缴纳标准与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

2010-03-09 16:44:06 作者:Breezee 来源: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襄名企家『2010』第1
 
关于2010会费纳标准与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
 
各会员单位、各理事企业:
襄樊市知名企业家协会是全市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,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费。为了保证协会正常开展各项活动,更好地履行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宗旨,按照协会(章程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2010年会费标准
执行会长、副会长2000/年;常务理事1200/年;理事800/年。
二、交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
1、老会员企业每年年初交纳当年会费。
2、新会员企业自批准入会当月起交纳当年会费。
3、依章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。无故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时
限超过一年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42009年未按规定交纳会费的, 截止20103月底仍未补交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5、会费由秘书处按收费标准和时间统一收取。
汇款用途请注明“2010年会费”
开户行:建设银行襄城支行
 名:襄樊市知名企业家协会
 号:42001646008053002966
为了保证缴费单位及时收到会费票据,在办理汇款时,请将具体经办人的姓名等资料及时通知我会秘书处,以便将票据寄给经办人。
秘书处收到会费后,将在15天内开具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统一印(监)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寄往交会费单位。直接用支票或现金缴纳会费,请到我会秘书处。
三、参加会议和各类活动的要求
理事会成员应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各类活动。“新春联谊会”、“企业家活动日”、“中秋茶话会”、“年会”,理事会成员必须参加,其它活动企业可以选择参加。在一年中,无故两次缺席以上会议者(指本人未参加,也未派其他人参加的),协会将按自动退会处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地址:襄樊市襄城东街17号(襄阳剧院) 邮编:441021
电话: 3553406    3516656(兼传真) 手机:13339828656
 
 
 
襄樊市知名企业家协会
2010年元月6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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